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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南县早稻种植面积17.5万余亩,比去年略有增加。在益阳大通湖区的一家农业合作社,十几名工人在两条育秧流水线上紧张作业。随着早稻育秧工作的全面启动,大通湖区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从浸种到播种再到秧苗的生长状况,为农户提供育秧技术全程指导服务。
何咏前表示,今年以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继续通过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外资企业服务专班、投诉机制等渠道,广泛收集外资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和需求,在“外资24条”等现有政策基础上,推出了《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出台了20项稳外资务实举措。
不过,有地方数据交易所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前社会并未对数据流通与交易达成共识,对于作为中介的数据交易所而言,面向的市场可能根本不存在。“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制度供给不足,导致数据供方认为在数据交易所出售数据没有足够的制度保证,他们对于开拓这项业务并不积极,因为他们也不确定到数据交易所出售数据是否合规、合法。比起交易所这一载体,更重要的是不断提供制度保证。”
“我们2020年开始在(中国)国内举办老年木玩比赛,2024年考察欧洲市场后,成功将老年木玩出口至德国。”马达飞表示,他们相继研发100余种老年益智类、运动类、手工类和康复类木玩产品,从逻辑思维、记忆力等方面提升老年人大脑活力。
中国名义税负一直高于实际税负。所谓名义税负是指企业名义上该缴纳的税费。由于征管、企业对税法理解等原因,实际上企业不一定足额缴纳法律意义上的税费。
数据显示,免签对入境游的促进效果显著。春秋旅游副总经理周卫红此前表示,自中国对多国单方面免签以来,对入境游市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让来自更多客源地的境外游客能够以更便捷的方式来到中国。
安徽某高科公司为“荃9311A”“YR0822”“荃优822”植物新品种权人。其中,“荃优822”稻种由该公司科研团队研发,其母本“荃9311A”的培育技术和遗传信息为该公司核心秘密,未对外公开,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安徽某高科公司在“荃优822”试种达到量产效果后,将相关技术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某种业公司,由后者获得国内独家生产经营权,且转让合同对涉及该种子生产、管理的相关人员均约定了严格的保密义务。2019年和2020年,安徽某种业公司与某种子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邓某进签订《杂交水稻种子生产承揽合同》,委托该合作社生产“荃优822”水稻种子,明确约定承揽人应保证亲本不流失、不私自繁育、不私自他用,保证承揽生产的种子不流失,亲本流失或私自繁育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且每年会根据农户种植亩数核发稻种母本数量,并派驻技术员在种植基地长期指导种植、监督生产和防止稻种流失等。自2019年起,邓某进与某信种业公司的王某勇、黄某勇三人共谋,安排其合作社员工黄某自安徽某种业公司处通过每亩多申报的方式多申领亲本“荃9311A”,在安徽某种业公司监管之外私自繁育“荃优822”稻种,并交由某信种业公司套牌对外销售113840斤,给安徽某高科公司造成损失1090360元。2023年10月11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邓某进、王某勇、黄某勇及黄某四人通过虚报骗领的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使用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